索引号: | 11331023736032793X/2019-599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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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三州乡 | 发文日期: | 2019-1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再生育审批注意事项
一、再生育审批所需资料:
1、双方2寸合照3张
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方或双方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再生育证复印件、病残儿鉴定文件复印件等
3、初婚的未育的打初婚未生育证明;离婚超过半年以上的也要打婚育证明(必须注明再婚前只生育几个子女)。
跨县市区的婚育证明需村、镇、县三级印章。
婚育证明必须是原件。(婚育证明样张附后)
4、B超单原件一张
二、再生育审批时间注意事项
1、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夫妻,填写完表格后先由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签署核对意见后,再由夫妻当事人将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送交至应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再生育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审查核实,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再生育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材料呈报行政审批机关。
4、行政审批机关3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注意:村级意见签署时间必须早于乡镇街道意见,间隔不得少于10天)
三、再生育审批注意事项:
1、申请表注意不要有空白,如无内容用斜杠划掉
2、再生育审批案卷上附上承办人2个人的执法证复印件
3、再生育证复印件附在案卷里
4、案卷里所有经办人都必须是2个人以上,原则上要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有执法证的人员)。
5、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敲审核章,审核人都要有2个承办人签字,提供人也需签字。
6、再生育申请表里县行政审批局意见,承办人由2个经办人员签字;负责人意见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章盖行政审批局的章。
7、再生育证软印盖行政审批局的章,钢印盖乡镇街道计生办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