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县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天台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ttylbzj@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天台县医疗保障局(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355号卫健局大楼四楼)。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天台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3.传真号码:83936375
4.联系电话:83172236(朱斌)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
附件:天台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